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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事不公平的自我“疗法”

2000-04-20 来源:生活时报 魏源 我有话说

如果你工作兢兢业业,却不如那些能力比自己差但会和领导搞关系的人受重用,这使你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公平的待遇。在这种处境中,不仅压抑人的良好心境,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,而且会扼杀聪明才智与创造才能。对此,有关专家提出了一种自我化解方案。

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一个“公平理论”,认为职工的工作动机不仅受自己所得的绝对报酬(即实际收入)的影响,而且还受相对报酬(即与他人相比较的相对收入)的影响,人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劳动与所得报酬同他人相比较,如果觉得不合理,就会产生不公平感,导致心理不平衡,不公平感可能对健康产生的消极作用十分明显。因此人们必须采取措施来消除这种不平衡的心理,使心境稳定。一般说来,当事人应采取下述做法。

第一:不必事事苛求公平。人的心理常常受到伤害的原因之一,就是要每件事都应当公平。其实,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,所以我们不必事事都拿着一把公平的尺子去衡量,否则就是自己和自己过不去。

第二,设法通过自己的奋发努力来求得公平。比如,有些人认为只要工作踏实肯干、业务能力强就应得到领导的青睐,而把主动与领导搞好关系的举动错误地当成了溜须拍马。其实,领导也是人,而人都需要得到别人尊重与肯定,所以有些看似不公平的事正是自己不成熟的观念与言行造成的。

第三,改变衡量公平的标准,不公平是一种进行比较后的主观感觉,因而只要我们改变一下这种比较的标准,也能够在心理上消除不公平感。比如,自己这次没评上职称,觉得很“不公平”。但是如果换一个角度想想,就会发现这次评选职称的名额有限,许多和自己条件一样甚至强于自己的人也没评上,也许这样一想,你就心安理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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